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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的手段有哪些?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于:2024-09-05 17:53:12浏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中国流传下来的一句俗语,说得也合情合理合法。但是偏偏就有那么些欠钱不还的,那么面对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呢?讨债的手段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讨债手段的内容。

  “找市长不如找市场,但找市场千万不要忘了找市长”。我国政府机关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讨债人可通过行政手段帮助实现讨债的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也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进行仲裁,裁决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如果能得到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那效果更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本位主义的作崇,实际上债权人很少能得到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因此,只能把它当作一种辅助手段。

  运用中断合作关系手段帮助讨债。但要使此法奏效,必须是债务人不尽快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他自己就将因债权人中断其协作关系而遭受更大损失。但要注意如果是双方或多方协作订有协作合同,其协作行为受合同的约束,那债权人就不能随意采取中断协作的方法迫使债务人还款。否则,可能会因违反合同反受债务人追讨、纠缠。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双务合同,如技术转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同时也是就承担某种义务,债务人在履行债务之后,也就享受相应的某种权利。在此条件下,当一方债务人不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债权人一方就可同时享有抗辩权。

  依法讨债是法律赋予每个债权人的权利,每个债权人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支付令。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天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无须经过法院审理程序,有快速便捷特点。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如果债务人不能及时偿还债务,经过认真调查确实是债务生产经营活动出现问题或经营管理不善等造成的,为了让债务人具备还债能力,有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给予经济资助,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改善管理等手段,向债务人“输血”。但债权人要充分认识此法的风险性,应随时对债务人接受的“资助”情况进行了解、监督、指导,以使债权人再次“投资”真正起到“再造”作用。债权人也可以对债务人实施一些短期效应的帮助,如为债务人撮合几笔投入少、见效快的生意或向债务人提供自己畅销产品供其销售,使债务人能在短期内获利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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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债务追讨的注意事项:第一,注意保存好债权凭据。对于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来说,最重要的自然是借条和借据的原件,如果有银行转账的记录,也要保存好,这个同样是今后催讨债务的重要证据。对于某些没有写借条的借款,一定要想办法让债务人补写借条,或者是还款计划等,必须要让债务人认可这笔债务的存在,否则,催讨欠款就无从谈起了。第二,注意随时关注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以及财产信息。通常情况,我们都会确信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时才会同意借钱,但是借出去以后就不再关注了,只会在超过归还期限依旧不还才会再次重视。但是实际情况往往是借钱的时候财务状况还可以勉强维持,但是一段时间过后,财务状况就日趋恶化了。所以,律师希望各位借钱出去的债主,一旦钱借出去就要时刻注意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这对今后采取法律措施是大有帮助的。如果进入法律程序后,不能掌握债务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很可能使这笔债权的实现变得遥遥无期。在实际的案例中,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情况还是很多的。第三,及时采取措施,时间很重要。在钱刚刚借出去的时候,债务人通常还不会改变态度,拒绝还钱。但随着借钱时间的增长,拖欠时间越久,出现债务人不愿意还钱的几率就越高。一旦债务人明确拒绝还钱,这个人一定会同时展开赖债的行动,转移或者处置有价值的财产,给债务人追回欠款带来巨大的困难。律师建议债权人一旦发生到期债务没有偿还的,就要及时催讨或者尽早采取法律措施催讨欠款。如果打算暂时先拖一段时间的,一定要书面催讨,口头的催讨是无法留下证据的。一旦发现债务人有财务状况的恶化的情况或者有转移财产的迹象的,一定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催讨欠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债务追讨的注意事项:第一,注意保存好债权凭据。对于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来说,最重要的自然是借条和借据的原件,如果有银行转账的记录,也要保存好,这个同样是今后催讨债务的重要证据。对于某些没有写借条的借款,一定要想办法让债务人补写借条,或者是还款计划等,必须要让债务人认可这笔债务的存在,否则,催讨欠款就无从谈起了。第二,注意随时关注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以及财产信息。通常情况,我们都会确信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时才会同意借钱,但是借出去以后就不再关注了,只会在超过归还期限依旧不还才会再次重视。但是实际情况往往是借钱的时候财务状况还可以勉强维持,但是一段时间过后,财务状况就日趋恶化了。所以,律师希望各位借钱出去的债主,一旦钱借出去就要时刻注意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这对今后采取法律措施是大有帮助的。如果进入法律程序后,不能掌握债务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很可能使这笔债权的实现变得遥遥无期。在实际的案例中,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情况还是很多的。第三,及时采取措施,时间很重要。在钱刚刚借出去的时候,债务人通常还不会改变态度,拒绝还钱。但随着借钱时间的增长,拖欠时间越久,出现债务人不愿意还钱的几率就越高。一旦债务人明确拒绝还钱,这个人一定会同时展开赖债的行动,转移或者处置有价值的财产,给债务人追回欠款带来巨大的困难。律师建议债权人一旦发生到期债务没有偿还的,就要及时催讨或者尽早采取法律措施催讨欠款。如果打算暂时先拖一段时间的,一定要书面催讨,口头的催讨是无法留下证据的。一旦发现债务人有财务状况的恶化的情况或者有转移财产的迹象的,一定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催讨欠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债务追讨的注意事项:第一,注意保存好债权凭据。对于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来说,最重要的自然是借条和借据的原件,如果有银行转账的记录,也要保存好,这个同样是今后催讨债务的重要证据。对于某些没有写借条的借款,一定要想办法让债务人补写借条,或者是还款计划等,必须要让债务人认可这笔债务的存在,否则,催讨欠款就无从谈起了。第二,注意随时关注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以及财产信息。通常情况,我们都会确信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时才会同意借钱,但是借出去以后就不再关注了,只会在超过归还期限依旧不还才会再次重视。但是实际情况往往是借钱的时候财务状况还可以勉强维持,但是一段时间过后,财务状况就日趋恶化了。所以,律师希望各位借钱出去的债主,一旦钱借出去就要时刻注意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这对今后采取法律措施是大有帮助的。如果进入法律程序后,不能掌握债务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很可能使这笔债权的实现变得遥遥无期。在实际的案例中,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情况还是很多的。第三,及时采取措施,时间很重要。在钱刚刚借出去的时候,债务人通常还不会改变态度,拒绝还钱。但随着借钱时间的增长,拖欠时间越久,出现债务人不愿意还钱的几率就越高。一旦债务人明确拒绝还钱,这个人一定会同时展开赖债的行动,转移或者处置有价值的财产,给债务人追回欠款带来巨大的困难。律师建议债权人一旦发生到期债务没有偿还的,就要及时催讨或者尽早采取法律措施催讨欠款。如果打算暂时先拖一段时间的,一定要书面催讨,口头的催讨是无法留下证据的。一旦发现债务人有财务状况的恶化的情况或者有转移财产的迹象的,一定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催讨欠款。

  讨债注意问题和技巧:1、讨债中防止逃债。2、讲究技巧、策略。3、充分妙用“情”、“理”、“利”、“法”。

  我弟弟是个债权人,他手下有好多的债务人,欠债不还的也不在少数,现在要讨债了,咨询下追债公司讨债都有那些手段

  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去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有宣判的权力但对公司经济性债务没有强制执法权,换句话说,你可以有钱不还;

  2.债主雇自己公司的员工去公司蹲点上班,趁机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影响公司办公,赖在公司要钱走人。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决策领导不在公司,他们也是无功而返;如果被堵在公司,可派遣公司办事干练员工或者女性员工联合物业保安将他们驱赶出去。

  3.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通常是不合法的组织或者公司。注意这些人的办事方式都是套着合法的手段做不合法的事情,只要注意保护自己,收集证据,可向当地司法机构申请个人保护,甚至可以起诉债务公司。

  4、万般无奈下,试用“绝招”。诸如此类方法还很多。此类方法主要针对那些故意欠账不还的人,同时注意千万不要因此而触犯有关法律,否则得不偿失。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向债务人讨债应注意的问题有:

  (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讨债前要认真了解债务人有关情况,收集信息和资料,在请教顾问、专家基础上,确定讨债的方法、策略。讨债中要振振有词,咄咄逼人,要善于抓住对方把柄,攻其薄弱环节,出其不意,以决制胜。针对不同性格的债务人,采取不同的策略,如对“强硬型”的,运用沉默策略,软硬兼施策略;对“固执型”的可采用试探策略,先例策略。

  “动之以情”:凭着多年积淀的友情,只要说到伤心为难处,对方不会不有所考虑。“晓之以理”:情中寓之以理,晓之以利害,以理服人。“辅之以利”:在事实基础上给客户一定的让利,保本舍末,或许能激起客户有效回款的积极性。“诉之以法”:山穷水尽,仁至义尽,别无选择,诉之以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债权人在讨债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债权凭证的积极作用从近年来实施债权凭证制度的效果来看,它确实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债权凭证制度,保留了当事人私法上的请求权,发放债权凭证,确立了执行程序中债权保留制度,可以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在执行终结后,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的问题。

  (2)这种制度只是本次执行程序终结,而非执行程序的彻底终结,这对《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的六种终结执行情形是一种创设性突破,当然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296条又规定:“债权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请求人民继续执行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219条所规定期限的限制。”

  2、债权凭证对被执行人形成了“一辈子负债”的心理,它具有无形的心理震慑力量,迫使部分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讨债有行政、经济、法律和扶植等四种手段。注意:1、讨债中防止逃债。2、讲究技巧、策略。讨债前要认真了解债务人有关情况,收集信息和资料,在请教顾问、专家基础上,确定讨债的方法、策略。3、充分妙用“情”、“理”、“利”、“法”。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迁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 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 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接受继承和赠与的情况来间接了解其还债的能力。还可以委托讨债律师或者来调查 一些不易查找的证据。

  追讨债务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但债务人往往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当事人应知道债权人能通过哪些途径讨债,还要知道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及时有效地追回债务。追债过程中可能出现其他的突发状况,债权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总之,要采用合法的手段解决纠纷。

  我朋友最近打算讨债了,之前很多人欠我朋友的钱都没有还,也不知道脑子都想些什么,现在我朋友要找专业的来做,咨询下找讨债公司要注意什么

  其法理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律师回复] 企业注销,债权人可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4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据此,债权人可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提起诉讼。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有一家公司欠我们一笔货款一直没有给,我们也催过很多次了,对方总是一直推脱,现在这笔货款已经有些年头了,那债权人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呢?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 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 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现实生活中,考虑到讨债公司在追债的时候可能存在违法的追债手段,国家不允许注册讨债公司,但是还是有许多公司钻法律的空子,打着注册咨询公司的名义,实际上从事着帮人讨债的业务。因此,找讨债公司追债本身就存在风险。 案列:1月,某当地派出所接到李某的报警电话,称自己被四五名男子殴打。警方经调查后得知殴打李某的人事某家讨债公司的人员,因李某欠了费某的钱,费某于是委托讨债公司帮忙讨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非法手段讨要合法债务属于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讨债公司在讨债过程中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最终,贾某不仅没有要回债,反而涉嫌故意伤人罪被刑拘。 讨债的时候务必不要委托讨债公司,在债务纠纷中,还是有许多可以讨债的方法。向主张自己的债权,凭借法律的强制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失为一种最好的办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质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种。由此可见,当事人首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债务关系,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

  第二,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要树立诉讼时效观念。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损毁的;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另外,还应注意诉讼时儿的开始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的。

  [律师回复] 1、债权人讨回债务的注意事项包括: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讨回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当事人可以采用仲裁、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讨债;以及当事人如果依法向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天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讨回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当事人可以采用仲裁、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讨债;以及当事人如果依法向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律师回复]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讨回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当事人可以采用仲裁、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讨债;以及当事人如果依法向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律师回复] 1、债权人讨回债务的注意事项包括: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讨回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当事人可以采用仲裁、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讨债;以及当事人如果依法向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爸的朋友说是给他儿子买婚房钱不够跟我爸借了10万元,我爸碍于朋友的情面不好意思去讨要,等的他的朋友主动上门归还,但现在约定的还款期限都过去半年了没动静,我打算替我爸去要,就想问问借钱到期去讨要时向欠债人讨债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一,讨债时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因为过激行为轻则治安拘留,重则刑事拘留。典型的罪名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等。

  二,重证据,在起诉前一定要把证据固定好,取证的最佳时间就是翻脸前,讨债人不要自以为是,你认为的证据,和法律上的证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专业的问题还是应咨询律师为上策。

  三,讨债在哪里起诉,根据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来看,原被告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都可以起诉!只是需要提交的材料稍有不同而已。

  四,该约定利息及时约定利息,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按照主张还款日期按照年利率百分之六计息!

  五,时效一般都是两年的时间,因此,一定要及时催要,不要等到花谢了,才欣赏花。不要等到电话不接了微信拉黑了手机停机了才想起走法律程序。这时候维权可能会增加维权成本和时间。

  总之,我们一定学会理性看待一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也不要自作聪明,认为自己都能搞定,建议专业的问题交给专业的人来办

  追债公司有很多种手段追回债务如:1、和解法。2、调解法。3、仲裁法。4、诉讼法。5、申请支付令法等等。相比较来说法律手段可以使债务问题更快解决,也更安全有保障。

  一、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债。注意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据。而且要咱三年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二、申请支付令。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哥哥前几天和我讲他想要去他哥们的公司当职业讨债的,我觉得这份工作难度系数有点高,想帮他问下追讨债务的注意事项与有效方法

  [律师回复] 首先确认对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具体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婚姻家庭情况,以及最重要的家庭地址。确认对方的财产情况,包括其妻子或者丈夫的财产情况,银行账户,房产情况,股权,保险,理财产品等财务信息,他人债权,非固定财产等。接下来保留有效的证据,包括借条借据,合同,协议,电话录音,手机短信,微信等记录。这些证据决定你走诉讼程序能否胜诉。了解债务人的心理情况,通过和债务人的沟通和大概了解,确定债务人是否有履行能力, 如果债务人属于有钱不还,那么抓紧时间采取下一步;如果对方没有履行能力,那么现实一点来说,你只能选择通过诉讼给对方一些惩罚,或者等待对方的财产情况良好再说。诉讼,利用有效的证据和信息快速那倒判决书。对于这一点不要犹豫,只要对方有拖的意思,立刻诉讼,不要迟疑。先拿到判决书是重点。在诉讼过程中,随时注意对方的财产情况,一旦有问题,立刻保全财产。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和判决期限内,对方依然没有还钱,抓紧时间去法院执行部门申请执行,保全对方财产,查封对方账户。注意:很多朋友不知道判决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3、因解散而注销。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请求,都可能解散。由此可见,公司的注销可能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股东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散公司。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这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并不冲突。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比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分走。两种情形最终均导致原告债权的不能受偿。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通知义务。对此应承担的责任不再是一般的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而是形成的赔偿责任。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股东利用公司的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3、因解散而注销。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请求,都可能解散。由此可见,公司的注销可能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股东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散公司。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这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并不冲突。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比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分走。两种情形最终均导致原告债权的不能受偿。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通知义务。对此应承担的责任不再是一般的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而是形成的赔偿责任。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股东利用公司的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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